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屈原是否被放逐过?

[ 来源:不详 | 作者:佚名 | 时间:2007-8-18 10:52:53 | 浏览: ]


    《史记·屈原列传》中,有六处叙及屈原的被“疏”或被“逐”,现依其叙述顺序列述如下:其一,叙述屈原与上官大夫发生夺稿,“王怒而疏屈平”。其二,叙述屈原作《离骚》后,“屈平既绌,其后,秦欲伐齐”。其三,怀王听信郑袖,放张仪,“是时屈平既疏,不复在位,使于齐”。其四,叙述怀王客死于秦,顷襄王立位,“屈平既疾之,虽流放,睠顾楚国,心系怀王”。其五,“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、令尹子兰”。其六,“令尹子兰闻之大怒,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,顷襄王怒而迁之。”由此可见,屈原的遭遇有“疏”、“绌”、“放逐”、“迁”。古今学者对此释义纷呈,故有失去楚怀王的信任而关系疏远之说,有被贬退而遭免左徒官职之说,有被免职而又放逐之说,还有遣迁、迁放、迁逐等说。从《史记·屈原列传》还可以看出,屈原所遭受的此类遭遇是发生在楚怀王、顷襄王时期。由此引起是否被放逐和放逐次数的争议,同时,也出现放逐时间、地点的争论。据近代学者的考证,对于屈原是否被放逐,归纳起来有四种说法。

    1、放逐一次说。亦可称为“一疏一放”说。此说中,又因放逐地点的释说不一、时间的推定不一和对“疏”、“绌”、“迁”等阐述不一而引起两种说法:一种认为屈原在楚怀王时期只是“疏”于汉北而没有“逐”于汉北,真正的“逐”,是在顷襄王时期被放逐于江南。如清蒋骥《山带阁注楚辞》曰:“原于怀王受之有素,其来汉北,或亦谪宦于斯,非顷襄弃逐江南比。”清林云铭《楚辞灯》也有此说;另一种也认为在楚怀王时期只是被“疏”,并没有“逐”,真正的“逐”是在顷襄王时期被逐于汉北,而不是江南,与第一种认为在顷襄王时期被逐之地点不同。如郭沫若的《屈原研究》(1)说:“屈原第一次见‘疏’,并不是放逐。而屈原的被放逐是在襄王时代。……但不幸的是《屈原传》在见‘疏’之后,被‘迁’之前,又用了‘放逐’两个字,被人误解了,便生出了屈原两次被放逐的揣测。”郭沫若在此主要是说屈原只被放逐一次。郭沫若接着又说:“他的遭放逐应该在襄王七年或其后的一二年中”。“他被放逐的地点是在汉北”。郭沫若认为屈原被放逐的时间为公元前289年或其后的一、二年。同时说屈原在汉北有15个年头,直到顷襄王二十一年,即公元前278年,秦将白起破郢都,屈原才从汉北逃到江南,不久便在汨罗自沉了。

    另外,赵逵夫、褚斌杰、姜亮夫、刘永济、聂石樵、金开诚等均持屈原放逐一次说。褚斌杰在《楚辞要论·诗人屈原研究》(2)中认为,屈原在楚怀王时期只是被疏,失去左徒之职,并没有被放逐。并说“顷襄王怒而迁之”的“迁”,不同于怀王朝时的被“疏”,而是指被放逐而言。同时列举《惜往日》的“远迁臣而弗思”、《哀郢》的“信非吾罪而弃逐兮”等,是叙述诗人屈原在楚襄王时被放逐后的情况,褚斌杰只说屈原被放逐一次,对屈原被逐之地在该文中没有明确,他在《〈诗经〉与楚辞》(3)书中《诗人屈原的时代与生平》一文里明确为江南。姜亮夫《屈原赋校注·〈史记·屈原列传〉疏证》(4)认为屈原在怀王朝只是被疏,在顷襄王时,“屈子放逐,仅此一次”。赵逵夫《屈原与他的时代》(5)认为,屈原在怀王时期被放于汉北,是“疏”而不是“逐”,这里的“放”是谪迁之意,非废官放逐。真正的放逐在顷襄王元年,这年“秦兵进攻楚国,势如破竹,楚君臣仓惶辞庙之时,这是顷襄王同子兰之流,将惹怒秦国、招致国难的责任推到屈原身上,将他赶出朝廷的最好机会”。文怀沙《屈原离骚今译》(6)亦主“一疏一放”说。蒋天枢《楚辞论文集》(7)认为,屈原生平实仅一次放逐,而且是“自请流放”,是到沅湘南秘密发动抗秦,并“甘负流放之名,以实现其黜职前未竟之志”。

    2、放逐两次说。此说认为屈原在怀王时代和襄王时代被分别放逐过一次。主此说的主要依据是《史记·屈原列传》“屈平……虽流放,……心系怀王”和“顷襄王怒而迁之”。再者,依据汉刘向的《新序·士篇》。刘向文中既称在怀王时代“共谮屈原,屈原遂放于外”,下文又称顷襄王时代“反听群谗之口,复放屈原”。此说主要以游国恩、陆侃如等为代表。游国恩在《楚辞论文集·说屈原之放死及楚辞地理》(8)中说:“屈原之放,前后凡两次:一次在怀王朝,一次在顷襄王朝。怀王时放于汉北,顷襄王时放于江南。汉北之放盖尝召回;江南之迁一往不返。”并指出两次放逐的时间,他说:“按屈原初放之时,当在怀王二十四年,此可以从约之离合推而知之。”游国恩说屈原第一次被放逐是在公元前305年,第二次被放逐是因为得罪令尹子兰而被“顷襄王怒而迁之”,但不能确定在哪一年。陆侃如在《屈原评传》(9)中用“被疏”、“初放”、“再放”的叙述,考证屈原遭受“一疏两放”。后在其《中国诗史》(10)中,认为屈原在怀王十三四年,“为了宪令事,怀王把屈原的左徒职免去”,此为“去职”或“被疏”;第一次被放逐是在楚怀王十六年,即公元前313年,被放逐之地是汉北。于第二年秦败楚时屈原被召回,并使于齐;第二次放逐是在顷襄王三年,即公元296年的仲春甲日,被放逐至夏浦,即《哀郢》、《涉江》所述的江夏、溆浦。夏浦在今湖北汉口附近。罗敏中在《论屈原的被疏被放被迁,兼说“曰黄昏以为期”》(11)一文中,认为屈原实有一疏一放一迁的经历。疏,只是被疏远;放,是放逐、斥逐,即逐出朝廷,它是有期限的;迁,是迁徙,即把整个部族(家族)迁到边鄙之地,它是没有期限的,也不能再回到朝廷和原居住地。在“一疏两放”之说中,也有极少数学者认为在怀王朝只是被疏,在顷襄王朝被两次放逐。如尚永亮《忠奸之争与惑士不遇》(12)一文。

    3、未被放逐说。屈原未遭放逐说主要以张中一、郭瑞林等为代表。张中一、郭瑞林分别在《屈原新考·屈原未遭“放逐”考》、《屈原“放逐”说质疑》(13)两文中,均提出屈原没有被放逐。综合二者的观点,主要有三个方面:第一,司马迁关于屈原放逐的叙述使人难以置信。郭瑞林认为在《史记·屈原列传》中,屈原与渔父对话一,近乎小说家之语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虽记述有屈原的活动,但未涉及屈原的放逐问题。虽然司马迁的《太史公自序》和《报任少卿书》有“屈原放逐,乃赋《离骚》”的记述,但只要将其与《屈原列传》稍作比较,问题就显而易见,《屈原列传》将《离骚》之作系于怀王时屈原被疏之后,而《太史公自序》和《报任少卿书》则将《离骚》之作系于屈原被放逐之后,同是司马迁手笔,而结论却如此歧异。可见叙述紊乱,自相矛盾,或说违背情理,所以不足为信。张中一认为也是如此,并说,《太史公自序》和《报任少卿书》是司马迁带着个人情绪的作品,他想借屈原的遭遇抒发自己的失意。第二,楚史及其制度没有“放逐”的依据。郭瑞林认为楚史没有放逐大臣之制,屈原“放逐”,没有可能,再说楚怀王也不致于为一个屈原而去变乱祖宗法制,新立一个“放逐”之法的。张中一认为,屈原放逐的时间、地点、事件,历史上没有明确的记载,屈原一生中也没遭受过刑罚而被放逐。第三,从屈原作品和后人考证屈原被放逐的地点来看也不足为证。郭瑞林说,在屈赋25篇作品中,提到屈原放逐之事的有以下诸篇:《惜往日》、《悲回风》、《卜居》、《渔父》。但关于这几篇的真伪自汉代以来就争论不休,否定者众。而且直接写屈原放逐的这四篇本身也不可靠,不可为证,除去这四篇,屈原的其他作品也找不到关于屈原被放逐的内证。例如从屈原作于江南的作品来看,是得不出他被流放的结论的。根据多数论者的意见,《哀郢》、《涉江》、《怀沙》诸篇为屈原的江南之作,但这三篇却未提到屈原是被放逐到江南的。张中一为此专门在《屈原新考》中撰有《放逐汉北考辨》、《放逐陵阳考证》、《放逐南楚考辨》等三篇文章,逐一否定了这些地方是屈原被放逐之地。同时认为“怒而迁之”的“迁”是指调动工作,迁徙到新的工作地点。并说屈原是受楚怀王的派遣而来南楚活动的,其官职仍是司徒(三闾)大夫,并有一定的权力。

    综上所述,对于屈原是否被放逐,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,主“放逐”说和“未逐”说同时并存,而且主“放逐”说的又有一次放逐和两次放逐的争论。实质上,细阅司马迁《史记·屈原列传》,屈原在怀王时有“疏”、“绌”、“不复在位”、“流放”的经历,这里的“疏”、“绌”、“不复在位”就是指屈原与怀王关系疏远,遭到免职。“流放”则是真正意义上的被放逐。屈原在顷襄王时的“迁”,也是真正意义上的被放逐。屈原被两次放逐较为可信。

    至于说司马迁《屈原列传》与《报任少卿书》叙述中的自相矛盾问题,如果仔细分析《报任少卿书》的原文及其背景,此矛盾可迎刃而解。原文为:“古者富贵而名磨灭,不可胜记,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。盖西伯拘而演《周易》,仲尼厄而作《春秋》;屈原放逐,乃赋《离骚》;左丘失明,厥有《国语》;孙子膑脚,《兵法》修列;不韦迁蜀,世传《吕览》;韩非囚秦,《说难》《孤愤》。”从文中可以看出,屈原、仲尼、左丘、孙子等人留下的盛传后世的伟大著作,都是在逆境中产生的。司马迁在此主要表达的,是他要“发愤著书”的处境和观点。从文中一串排比句式看,是抒情性质的语言。因此,汤炳正《屈赋新探·〈屈原列传〉理惑》(14)说:“乃史迁以概括之笔抒其情,并非以叙述之笔传其事。而且相对成文,则‘疏’别于‘放’;如综括其事,则‘放’可兼‘疏’。”并说这是司马迁“对传记文与抒情文在行文措词上的不同”。褚斌杰《楚辞要论·诗人屈原研究——〈史记·屈原列传〉讲疏》也说:“做为史实,我们只能从列传,而不能从《报任少卿书》这篇文学散文。”至于说屈原时代有无“放逐”制度,这不是考证屈原是否被放逐的主要依据。屈原《哀郢》中“遵江夏以流亡”及《怀沙》中“汩沮南土”等,均透露出屈原流放江南的信息。特别是《涉江》,明确叙述了放逐路线及艰苦处境。因此,屈原未遭放逐的说法是难立脚跟的。


注释:
⑴郭沫若《历史人物·屈原研究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,1979年9月。
⑵⑽褚斌杰《楚辞要论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3年1月。
⑶褚斌杰《〈诗经〉与楚辞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3年3月。
⑷姜亮夫《屈原赋校注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,1957年版。
⑸赵逵夫《屈原与他的时代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,1996年8月。
⑹文怀沙《屈原离骚今译》,古典文学出版社,1956年12月。
⑺蒋天枢《楚辞论文集》,陕西人民出版社,1982年版。
⑻游国恩《楚辞论文集》,古典文学出版社,1957年1月。
⑼见《陆侃如古典文学论集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7年1月。
⑽陆侃如、冯沅君《中国诗史》,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,1999年1月。
⑾见《中国文学研究》,2000年第2期。
⑿见《社会科学战线》,1997年第4期。
⒀张中一《屈原新考》,中国文史出版社,1991年6月;郭瑞林一文见《求索》1993年第6期。
⒁汤炳正《屈赋新探》,齐鲁书社,1984年2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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